選擇權可分為買權 (Call) 與賣權 (Put) 兩種權利;而交易的角色又可分為買方 (Buy) 與賣方 (Sell) 兩方。所以,四種交易型態就是這兩種權利與兩種角色的交互組合:
一、買進買權 (Buy Call)
當預期未來市場有較大漲幅時,此策略有機會獲得無限的報酬。
二、賣出買權 (Sell Call)
當預期未來市場將震盪走跌時,此策略可賺取權利金。
三、買進賣權 (Buy Put)
當預期未來市場有較大的跌幅時,此策略有機會獲得無限的報酬。
四、賣出賣權 (Sell Put)
當預期未來市場將震盪走高時,此策略可賺取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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