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5日 星期四

慈濟財報爭議 + 頂新油事件,到底哪裡出錯了?

慈濟多年來在全球獲得了無數人的感動與肯定,只要有災難就一定會看到一群藍衣白褲的師姐師兄不畏艱難地到災區照顧受難者,並幫忙重建家園。慈濟並提供了機會讓大家行善,無論是出力還是出錢。這些是我這種市井小民所做不到的。所以,這裡對於慈濟的看法僅僅是我個人的意見,在網路上討論並期待慈濟能調整出更好更完善的作法,讓這個台灣之光能照得更亮、更廣、更遠。不希望大家把方向混淆了而抹煞了慈濟裡面這麼多的善心的師姐跟師兄們多年來的努力。

關於慈濟的帳目


早在幾年前,我自己也曾在慈濟當過志工,當時我自己也感覺慈濟的帳好像並不透明。從最近新聞的報導來看,我當年的感覺並沒有錯。但是,當大家把箭頭指向慈濟的時候,甚至拿別的慈善團體的報表來比較並指責慈濟,我個人則比較持保留態度。當然並不是支持慈濟的做法,而是我覺得要歸咎責任並不應該只是抓個對象就把所有的罪都讓他扛,我們應該把錯的根源找出來。

還記得頂新油的事件吧?!一開始被發現的時候,大多媒體 (媒體跟網路) 一路罵"黑心商人",後來發現那是一整個食安體系的問題的時候,大家才好像恍然大悟地發現,原來政府一直都沒把食安把關好。所以,該罵的是政府 (當然,藍綠都當過政府,所以都該罵),但是最該罵的是甚麼?就是現任政府,不是因為事件被揭發在現任政府,而是現任政府在事件發生的時候,竟然"無為"? 等過了一段時間之後,我們的總統才出面"呼籲"大家抵制黑心廠商?  請問,發生了這麼重大的事件,第一時間為什麼政府是這麼的軟弱而無所作為呢? 然後呢?不用檢討政府的稽查方式?需不需要立法?

說到這裡,大家有沒有發現揭發與檢討"慈濟的財務"跟"頂新油的事件"似乎有相當程度的相似? 試問,如果政府根本一直都是睜隻眼閉隻眼,把規定放得鬆鬆的,業者或財團法人就只要做到政府要求的"寬鬆標準"就好了,不是嗎? 然後出事的時候,只要政府找個人出面來"呼籲"老百姓抵制黑心商人甚至抵制慈善機構? 如果都是這樣,讓人不得不懷疑,究竟"政府"是幹甚麼的? 要有人出來"呼籲",我想現在當紅藝人可以影響的廣度絕對遠超過 9% 總統。那我們選總統在選啥的?

因此,歸根究柢,為什麼慈濟在國外會公布較詳細的財務狀況,在台灣卻不必? 我個人感覺這在於政府要不要改進。也就是說,現任政府如果跟先前處理頂新油事件那樣,不修法改變、不加強查核的話,接下來其他慈善機構是否也可以選擇不公布? 明知該改而不改,這樣的政府該不該被唾棄?

另一方面,慈濟如果有回應的話,也希望不要像去年台北市長的連候選人一樣,對於他的財產跟收入狀況的問題,一律只回答"依法申報"那樣。試想,當大家幾乎都認為這些"法"多是"有錢人立的法"或是"為有錢人立的法"的時候,"依法申報"還能有多少的說服力? 今天我們都知道慈濟並不是"犯法",而是因為有那麼多的人努力賺錢、縮衣節食存錢捐給慈濟做善事,相信慈濟會好好運用善款。難道慈濟認為這些善心人士不需要知道慈濟是如何使用這些捐款、慈濟如何圓這些人行善的夢嗎? 更何況現在媒體也發現慈濟的開銷支出是遠超過我們能理解的。所以我也支持請慈濟公開財務報表。

再深入地談,因為現今的法律並沒有要求財團法人非得公開財務報表,所以,硬要求慈濟公開財報只是"暫時的"或"憑良心的"作法。慈濟是慈善團體,大家還可以用"道德"與"行善"為由要求慈濟將財務透明化或接受監督;反觀其他財團法人,大家能用甚麼標準來要求他們接受監督呢? 也就是說,將來財團法人還是可以搞些檯面下的事情,而且過段時間後,慈濟還是可以選擇不公開。因此,我想治本的方法還是應該要修法要求財團法人在某些規範下,必須公開財務報表。但是,為什麼長期以來政府對財團法人 (或基金會) 的要求這麼鬆? 是因為慈濟勢力龐大嗎? 當然這應該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我猜背後的原因是因為政府裡面有多少人是用"財團法人"的方法在做一些"不足為外人道"之事吧?!立法之後,影響層面之廣,大家想想看吧?!

慈濟這樣做對不起支持者跟捐款者,但是政府的放任卻是對不起全國的納稅人。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聽到檢討政府的聲音呢?

後記


此文章僅是個人淺見與猜測,如有不合理或不實之處,歡迎留言,筆者感謝您的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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