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1日 星期日

投資理財(0001) - Options:簡介


什麼是選擇權("Options")?選擇權可以是一種以小博大的投資工具,因此許多社會新鮮人甚至於在學學生用自己有限的積蓄來投資以累積財富。因為相較於股票動輒以幾萬甚至幾十萬作為輸贏的成本,選擇權具有以較少的成本,卻能獲得較高的投資報酬率的吸引力。不過操作不當而導致本錢盡失的可能也還是有的,所以還是建議先做做功課。

和一般的股票交易一樣的,選擇權也是需要有買方和賣方才能 "交易"。只不過買賣的不是股票,而是交易股票的權利 (就是所謂的買權 Call 和賣權 Put)。

打個比方說,雜貨店老王因為生意競爭越來越激烈,跟連鎖超商實在很難拼,突發奇想索性用個更先進的交易模式 "雜貨選擇權"來試試看有沒有轉機。(當然這個例子在實際生活上應該是行不通的,因為物價沒有像股票或外匯變動量大又難預測。在此僅為幫助了解與記憶。)
今天顧客老陳來店裡想訂米 100 斤。因為不是很急是半年後請客才要用的,老王剛好拿老陳來試試看這套 "雜貨選擇權" 的交易模式:
假定今天是二月一日,而老陳要在八月十八日買到米 (標的物 "Underlying Asset")。又因為近來物價越來越貴,於是他們約定好,交貨當天老陳有權利 (買權 "Call") 以一斤 30 元 (履約價 "Strike Price" 或 "Exercise Price")向老王買下 100 斤的米 (目前市價一斤 25 元 "Market Price"),不過老陳得馬上拿出權利金 ("Premium") 200 元,這跟訂金不同,訂金是可以抵貨款的,權利金是不能抵貨款的。到時候如果市價超過 30 元則老陳可以用 30 元一斤的價錢要求履約;然而如果低於 30 元,則老陳可以看情況選擇履約與否。至於老王既然收了權利金,他只有被動的配合老陳履約的決定。所以老陳(買方)的情況可以說是損失是有限的(權利金),利益卻可能是無限的(履約價與市價的價差);反之老王(賣方)則是利益是有限的(權利金),損失卻可能是無限的(履約價與市價的價差)。 因此老王跟老陳的損益圖應該是:









由此可見,只要市價高於 3200 (30元 x 100 斤 = 3000 元 + 權利金 200 元),老陳就賺到了;而老王就虧了。反之,如果市價低於3000 則老陳應該會選擇不履約所以老王就賺了權利金。如果市價介於 3000 與 3200 老陳可以視情況決定履約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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